【一】调岗不协商
工作岗位是在入职时就以双方达成共识的,比如合同中会明确备注工作岗位,如在工作中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动,必须针对与员工本人同意方可,若企业单方面强制调岗,员工可辞职后,申请主张劳动补偿。
【二】制度不公布
公司制度只要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公告,制度条款才能对员工有约束力。若是制度没有公布或修改后为对员工进行培训,用这种制度来处罚或开除员工是不合法的,无论是公司开除或员工离职,都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申请劳动补偿。不过需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
【三】加量不加价
增加工作量,但工资或福利没有相应的增加,若是企业因经营或生产异常导致短期内的情有可原,若是长期的加量不加价,导致员工离职,员工同样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主张申请企业赔偿。
【四】恶意的降薪
恶意降薪使公司有意清退员工的一种常用手段。其目的就是让员工自己提离职走人。但只要员工本人没有过失,而企业单方面直接降薪属于恶意降薪,员工可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寻求帮助。同时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微信的语音聊天,若证据足够,同样可主张申请公司劳动补偿。
【五】无劳保用品
如果工作环境有一定的风险,按要求需要佩戴一定的劳保用品,但公司一直未提供,按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辞职,公司必须支付补偿金。
【六】不签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公司后,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公司不能证明是员工自己不签,按法律要求,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合同未签订时间超过一年,则双方可协商签订为无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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