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933701968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遭遇非法辞退,该怎么办?

来源:WWW 时间:2019-01-20 作者:Admin 浏览量: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偏重于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对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来说,在职场上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被非法辞退,处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在被单位辞退之后,如何才能最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尽量使自己的利益公平化,又是一种有技巧有策略的事情。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如何更好地维权?著名劳动法专业律师、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刘昊斌律师用实例告诉你——

未签书面合同试用期被辞退,怎么办?

案例:2007年12月10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15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怎么办?

律师析案: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公司应当在1月份之内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截止到2月15日,仍然未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2月份的双倍工资。

由于公司与小王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小王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公司无权以小王在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进行辞退。所以,公司辞退小王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没有正当理由的辞退,怎么办?

案例:李小姐供职于一家物业公司,月薪二万元。她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职务为公司的副总。但是她刚入职二个月,公司就通知她被辞退了,公司同意给她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但是李小姐认为自己在工作中没有任何错误,向公司询问辞退的理由,公司也不置可否。在此情况下,李小姐不认可辞退,她应该怎么办?

律师析案:

刘昊斌律师认为,首先要弄清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否成立。他说,很多人认为,只要公司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辞退就是成立的了,其实不然。支付经济补偿金,是辞退的后果,并非辞退的理由,不能拿后果来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合法,更不能拿后果作为辞退的理由。所以本案中,虽然公司同意向李小姐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是由于其辞退本身没有任何理由,所以辞退本身是不成立,而且是违法的。

维权方略:

那么,在辞退违法的前提下,李小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由于李小姐本人并不接受经济补偿和辞退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刘昊斌律师建议,李小姐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有拖延支付的事实,李小姐也可以一并要求公司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精彩推荐

实习生,你知道如何维权吗?
找兼职要擦亮眼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取证讨薪
大学生就业别“白干”
员工遭遇被解雇应先理清再维权
 

更多就业维权:http://m.58.com/w/jiuyeweiquan/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豫商人才网 豫ICP备19004769号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176号联合大厦13楼 EMAIL:postmaster@37jobs.com

用微信扫一扫